一
工程範圍
根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2018﹞37号)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如下:
01
深基坑工程
開挖深度超過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開挖深度未超過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模板工程及支撐體系
各類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混凝土模板支撐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设计值)15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20kN/m及以上。
承重支撐體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kN及以上。
起重吊裝及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
採用非常規起重設備、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或搭设总高度200m及以上,或搭设基础标高在200m及以上的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腳手架工程
搭設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提升高度在150m及以上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或附着式升降操作平台工程。
架體高度20m及以上的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拆除、爆破工程
採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可能影響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信设施或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碼頭、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文物保護建築、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影响范围内的拆除工程。
暗挖工程
採用礦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其它
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跨度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或跨度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開挖深度16m及以上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水下作業工程。
重量1000kN及以上的大型结构整体顶升、平移、转体等施工工艺。
採用新技術、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二
安全管理
01
前期保障
建設單位應當依法提供真實、准确、完整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
勘察單位應當根據工程實際及工程周邊環境資料,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
設計單位應當在設計文件中註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點部位和環節,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必要时进行专项设计。
建設單位應當組織勘察、设计等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建設單位應當按照施工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術措施費以及相應的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保障危大工程施工安全。
建設單位在申請辦理安全監督手續時,应当提交危大工程清单及其安全管理措施等资料。